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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您选择在我院就医,从而使我们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共同为患者健康服务的基础,因此, 各方面的配合是促使患者早日康复的必要条件。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告知内容,并认真履行。
一、在患者住院期间,请 24 小时留有陪伴人,陪伴人承担患者监护人的责任。
二、住院患者,特别是对于智能、语言、心理暂时有障碍或精神、行为异常及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陪伴人应尽陪伴义务,认真履行陪伴监护人的职责,不得让患者独自外出、入厕、独处等,防止:摔伤、坠床、走失、自杀、自伤或他伤等意外发生。
三、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防止在外出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 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医院,必须经主管医师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四、对于患者来说,亲人的陪伴和亲情护理是无可替代的一剂良方,也是监护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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