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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护理单元: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助力推动“健康山西”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南丁格尔精神,根据《山西省护理学会关于申报首批“红十字护理志愿服务分队”和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晋护会〔2017〕25号)有关精神,经院领导批准同意我院申报首批“红十字护理志愿服务分队”,同时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计划招募100人的护理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红十字护理志愿者服务总队简介
山西省红十字护理志愿者服务总队是由省红十字会依法批准成立的集公益性、实践性和专业性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挂靠省护理学会,接受省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
总队的宗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依法履行红十字会义务,发挥组织在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秉承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志愿者竭尽所能,无私奉献,通过进入社区、家庭、工厂、学校及贫困山区,全方位促进民众健康,为推动我省医院延伸护理服务和社区护理发展搭建良好平台,为建设“健康山西”贡献力量。
二、我院“红十字护理志愿服务分队”组织机构
队 长: 丁绍荭
副队长: 畅秋月 刘 荣 王彩琴 赵丽娜
干 事: 白素珍 杜 馨 孙 阳
三、志愿者招募条件及程序
(一)志愿者条件
1.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护理人员;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专业技能;
3.愿意每年付出一定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能够在2017年内完成对5个家庭的心肺复苏普及培训。
(二)招募程序
1.个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背面复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提交分队备案;分队将队员信息汇总表报山西省护理学会,由其同意提交山西省红十字会审核备案。
2.志愿者登记后可获得《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证》和全国统一使用的登记号,每名志愿者的登记号将永久使用。
3.志愿者需递交1寸红底近照3张,(登记表一张、服务卡一张、《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证》一张),照片背面写单位、姓名。
四、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理畅通。为便于组织管理,我院按行政科室划分小组,各小组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组长1名,副组长1名,干事1名。
(二)注意资料积累做好统计登记。各小组做好活动内容及服务量的统计工作,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文字资料、照片、工作小结及上月工作情况电子版于每月3号前上报护理部汇总。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会议、板报、微信、电子屏幕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关心志愿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她(他)们参加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四)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各小组在活动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红十字会护理志愿服务队总队将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向省红十字会申请 表彰奖励。
请各科室于4月19日将《山西省红十字护理志愿服务分队小组队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护理部,审核合格后报省红十字会护理志愿服务队总队。个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于4月20日报护理备案(按要求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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