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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前置机谈判采购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前置机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1.3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选1家成交供应商。
2.1 采购范围: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前置机采购。所有设备质保为3年。具体谈判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保证无故障运行。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2月至今)具有同类型采购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供应商可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现场获取。
(1)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
(6)纳税凭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7)社会保险缴纳凭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3获取采购文件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翟先生联系方式: 7241735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5:00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名 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太原市寇庄西路9号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51-724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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