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二、传染病防治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三、传染病的预防;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五、疫情控制;
六、医疗救治;
七、保障措施;
八、法律责任。
传染病的概念
传染病是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它可以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传播。
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适用。
传染病预防的措施
1、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2、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
3、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
4、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5、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1)健康检查制度;(2)消毒管理制度;(3)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6、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
7、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
8、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作用;
9、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0、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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